近日,在沈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沈丘县审计局局长岳明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沈丘县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
会议认为,县审计局经过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地税部门税收征管,以及22个部门预算执行、68个部门“三公”经费和财政资金相关的政策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沈丘县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提出了三条审议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法规,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预算审计工作,促进政府预算编制更规范、更科学。二是结合沈丘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项目资金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并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审计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