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沈丘要闻 > 正文

为救人俩沈丘小伙浙江遇难

来源:周口日报     时间:2016-05-24     点击数:2733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迟驰) “儿啊,我们为你感到自豪!”5月23日,提起见义勇为的两个孩子,胡浩强、陈庚的父母悲痛万分。

  “快救人啊!有人跳河啦!”5月14日23时许,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天吉路同心花苑附近的河道内,一名年仅19岁的女孩跳河轻生,现场传来紧急呼救声。正在附近散步的务工青年胡浩强、陈庚听到喊声快步赶来,一前一后下河救人。此时,轻生女子离岸边6米左右,已呛了好几口水,情况危急。据现场目击者回忆,胡浩强、陈庚奋力将女子推向岸边后,突然漂向了河中心,慢慢不见了踪影。不幸的是,当附近群众和赶来的民警合力把二人救上岸后,他们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当天,生于1996年的胡浩强刚满20岁,而生于1998年的陈庚才刚刚18岁。

  “那天晚上事发前,我们还通了电话,咋能说没就没了呢。”昨日,胡浩强的母亲王秀兰告诉记者,5月14日21时许,她还给孩子打了15分钟电话。据介绍,胡浩强、陈庚都是沈丘人,他们的父母靠外出打工养家,家庭并不富裕。5月17日,浙江省平湖市授予胡浩强、陈庚“见义勇为”称号。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