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环保局积极推进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落实。
按照分管业务工作同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原则,党组领导与分管业务工作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责任书分共性目标、个性化目标、责任追究和相关事项四个部分,明确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严格要求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对重点股室和风险环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履行廉政职责,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环保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高效、廉洁、为民”形象。同时,局党组还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机制,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确保环保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落实。 (鲁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