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争先进位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沈丘县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推进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力度。
一是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查。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对所有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营造有利于审计整改的执法环境。
二是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县审计局将审计结果和有关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要求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是积极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结果,均应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采用会议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县审计局 李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