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沈丘县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促进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一是将“三公”经费审计贯穿于各项审计之中。在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中,将“三公经费”列为详审内容,重点审计。
二是对被审计单位近二年的“三公”经费支出以表格形式进行统计,分析“三公”经费占公用经费的比重以及增减变化趋势,合理评价支出结构与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出可操作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审计发现的“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占支出比较高、存在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挥霍浪费现象。
四是逐渐实行对外公开,以增大“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报告中,着重反映“三公”经费及公用支出总体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三公”经费数字逐步进行公开。(夏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