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在沈丘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李某某将一面绣有“秉公办案、弘扬正气、公正调解、力促和谐”的锦旗送到沈丘法院新安集法庭樊耀奎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为民办案,公正执法,为民解忧。
2014年6月,被告王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原告李某某借款8万元,被告王某某承诺于2014年12月31日前还清此笔借款。但还款期限届满,被告王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本息,原告李某某在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沈丘法院新安集法庭在受理此案后,樊耀奎法官多次登门作调解工作,耐心劝解稳定双方情绪,采用背靠背方式逐个说服,分析各自的困难处境,互相谅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王某当场偿还3万余元借款,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剩余款项于8月30日之前还清。
本案圆满结案,原告李某某的债权得到实现,并充分展现了沈丘法院法官的“及时、高效”的办案效率,也体现了“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办案理念。(沈丘法院 张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