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建立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豫环办〔2019〕25号)要求,经筛选,我县被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共2家,分别是:沈丘县蓝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周口市森源皮业有限公司。纳入名录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要求。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