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中共沈丘县委社会工作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的驾乘人。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不开斗气车,不逆向行驶、不非法改装拼装、不超员载客、不接打使用手持电话、保持行车车距,驾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做一个文明的骑乘人。骑乘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加装遮阳伞、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随意穿行,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四、做一个文明交通的捍卫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以身作则,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捍卫者。
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建设大美沈丘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沈丘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