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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方案 着力解决全省农业灌溉用电价格较高问题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时间:2020-03-17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在2023年2月底前解决全省农业灌溉用电价格较高的问题,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支持。

  《方案》提出,各地要在集中排查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的基础上,着重摸清本地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灌溉用电价格较高农田的底数,2020年6月底前建立本地加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专项整改台账,分类确定建设、改造总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人,优先解决农业灌溉用电设施不足问题。

  《方案》明确,从2020年3月起,新增的农业灌溉配套10千伏线路和配变设施由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10千伏以下低压线路由县级政府整合涉农水资金建设。凡涉及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的,竣工验收合格后,10千伏线路和配变设施无偿交由电网企业运维和经营管理,10千伏以下低压线路交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护,未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暂由村级组织代管。

  《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农业灌溉及用电设施清单。属于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符合建设标准的10千伏线路和配变设施,在2020年年底前由县级政府统一无偿移交给县级电网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暂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在2022年6月底前由县级政府负责厘清产权关系、完成向县级电网企业移交工作;省电力公司要有序升级改造,2023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方案》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等工作,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建立完善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管护机制,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渠道解决低压供电运维费用,确保农业灌溉机井及低压供电设施长期良性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对接收或建设的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的管护,确保安全供电,增加的电网运行维护费用由省级负责统筹解决。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理顺用电设施管护体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2020年5月底前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类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电价政策。市场监管、能源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灌溉用电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文/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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