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沈丘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丘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2]26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呼吸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资质证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的厂家彩色样品图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 12月4日至2012年 12 月1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沈丘县财政局三楼)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 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联系人:王先生
2、联系电话及传真:0394-5104466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 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