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0-06-12

为有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发热患者的诊疗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二是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做好发热患者的登记、留观、核酸检测等工作。三是要求急救中心严格落实救护车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救护车要及时将发热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并做好信息交接工作。四是对要加强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坚决防治因职责落实不力导致的疫情扩散。

相关稿件

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新观察

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落实和完善常态化防疫举措 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复学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怎么满足就医需求?权威回应

国务院新闻办就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4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