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2017〕27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沈丘县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 伟(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高新彬(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旭升(县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沈丘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和原沈丘县外贸总公司、乡镇(办事处)原外贸经营处的企业资产管理和改制工作。王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牧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