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2017〕25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沈丘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县政府决定成立沈丘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吕孝坤(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刘德君(县政府副县长)
李恒新(县公安局局长)
张 晓(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赵文琪(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办主任)
韩 平(县住建局局长)
张文平(县财政局局长)
张天涛(县发改委主任)
龚建伟(县城管局局长)
张 伟(县水利局局长)
鹿 峰(县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
孟庆雷(县环保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靖立(县国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 鹏(槐店回族镇镇长)
吕 灏(北城办事处主任)
马洪军(东城办事处主任)
于 燕(石槽集乡乡长)
李晓强(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宋振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住建局,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