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自然资源局拟实施《沈丘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项目。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符合沈丘县发展实际,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社会各界人士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或通过拨打反馈电话说明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沈丘县行政新区群贤路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394-5587808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