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2024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91.87亿元,总量居全市第2位,增速7.4%,高于全市增速(6.5%)0.9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7亿元,增速12.5%,高于全市增速(10.1%)2.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7位;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7.4%,高于全市增速(6.3%)1.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68亿元,增速9.4%,高于全市增速(8.7%)0.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工业投资完成43.56亿元,增速50.5%,工业技改投资完成1.53亿元,增速-17.3%;房地产销售面积完成46.4万平方米,增速11.3%;房地产投资完成12.99亿元,增速-16.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75亿元,增速6.3%,低于全市增速(6.7%)0.4个百分点。
2024年1-11月,全县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6.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3.9%)2.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名;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9.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4.4%)4.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名;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0.6%,比前三季度加快11.9个百分点。
2024年,全县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23509.4元,同比增长5.6%,增速位于全市第10位。其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7348.9元,增速7.8%,增速居全市第2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735.4元,增速5.6%,居全市第7位。
沈丘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