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查处,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举报内容
1、故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
2、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破堤取土的;
3、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作业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或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5、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作业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6、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7、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二、举报方式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394-6167606
邮箱:hnssqxsl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