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推进布病免疫,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财综〔2014〕168号)、《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豫农文〔2022〕172号)、《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疫苗免疫接种技术指南》、《布鲁氏菌病免疫接种技术规范》、《布鲁氏菌病消毒技术规范》、《布鲁氏菌病从业人员防护技术规范》,现就政府购买牛羊布病防疫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免疫病种
布鲁氏菌病。对县域内的牛羊(不包括种畜)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
二、免疫要求
布鲁氏菌病应免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牲畜耳标挂标率达到100%。
三、疫苗选择
3.1 A19疫苗
用于肉牛、奶牛,仅限于3~8月龄犊牛免疫,皮下免疫注射。
3.2 M5-90 26株疫苗
用于羔羊:3--4月龄 青年羊:6--7月龄免疫,皮下注射。
四、疫苗运输
疫苗从农业农村局指定仓库出库后,中标公司应有相应的冷链贮存、运输条件配送疫苗,确保2-8 ℃保存12小时,当日未使用完疫苗及时入库保存,同时按照要求建立真实、完整的贮存、冷链运输记录。中标公司提供运输车辆,将人员、防疫物资等运送至指定区域。
五、免疫程序
5.1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
5.2 肉牛、奶牛
3~8月龄犊牛用A19全群注射。
具体用法、用量以提供的疫苗生产企业的产品说明书为准。
5.3 羊
M5-90 26株疫苗 羔羊:3--4月龄 青年羊:6--7月龄免疫,皮下注射。
具体用法、用量以提供的疫苗生产企业的产品说明书为准。
六、免疫时间
按合同约定。
七、防护用品、免疫投药器、消毒药品等免疫所需物资
由中标公司按《布病免疫接种技术规范》要求购买。
八、人员组织
由中标公司负责组织。
九、防疫培训
防疫人员确定后,中标公司实施为期两天的封闭式培训,确保防疫人员学会安全操作。培训内容为防护用品的穿脱、消毒药的配制与使用、动物保定、投药器的使用、耳标的挂标、免疫档案的记录、疫苗瓶与残留疫苗的处置、投药器的消毒清洗、应急物品的使用及应急处理等。
十、防疫人员安全保障
10.1 体检
中标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疾控机构进行布鲁氏菌病检查,中标公司聘用布鲁氏菌病阴性人员;布鲁氏菌阳性人员,签订免责协议后方可聘用。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责任自负,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2 合同签订
由中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中标公司委托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标公司拟聘用时间为30天,感染风险责任承担时间为30天。由于废弃物处置不当造成的人畜感染事件不受此限制。
合同签订防疫结束后3周,为潜伏观察期。
合同期间,中标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在潜伏期,非感染人员,不享受劳动报酬;感染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0.3 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公司或者中标公司委托的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购买河南省工伤保险;涉及赔付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0.4 意外险
劳动合同签订后工作期间,由中标公司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险,用于防疫人员意外伤害的安全保障。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赔付额度是10000元;工作期间身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0.5 感染与治疗
防疫结束后7日、30日,中标公司统一组织所有防疫人员进行体检,发现阳性病例的,及时在河南省市级以上医院或河南省内防疫人员自选的医院进行治疗,直到转阴;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足的由中标公司承担;涉及赔偿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防疫结束后30天,未发现阳性病例的,合同自动解约。由于废弃物处置不当造成的人畜感染事件不受此限制。
十一、信息采集
中标公司在防疫过程中,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内容应包括动物的品种、数量、日龄、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疫苗批号、免疫时间、免疫剂量和免疫操作人员等。
中标公司在防疫过程中,以县为单位配备执行记录仪信息采集站一台、每人配备执法记录仪一台,每天工作结束后,防疫人员将信息及时上传,以对当天的工作进行留档备查。
十二、免疫验收
12.1 免疫密度
布鲁氏菌病应免牛羊免疫密度达到90%,判定为合格。
12.2 耳标挂标率
免疫牲畜耳标挂标率达到95%,判定为合格。
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公司进行补免补防,直至合格;补免补防产生的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公司承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