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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派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24

各乡镇、各市派驻村工作队:

  根据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度市派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市派驻村工作队2021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个市派驻村工作队。

  二、考核内容

  围绕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项任务和乡村振兴三项工作职责,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做好市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驻村工作任务清单等具体任务,综合考量驻村工作队在建强基层组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激发群众内源性发展动力、优化为民服务等方面工作成效。

  三、考核等次及比例

  根据驻村工作队工作表现,确定“好”和“较好”两个考核等次,“好”等次比例为市派驻村工作队总数的 50%。

  四、考核时间

  2022年5月25日

  五、方法步骤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3个考核组,组长由县乡村振兴局担任,副组长由各乡镇分管副职担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现场述职。考核组入村后召开由村级责任组长、村“三委”干部、党员代表(不少于2人)、群众代表(监测户不少于2人、脱贫户不少于2人、一般农户不少于2人、)等参加的考核述职会,驻村工作队长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10分钟左右的现场述职,并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

  (二)民主测评。现场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现场填写《市派工作队驻村帮扶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

  (三)座谈访谈。民主测评结束以后,考核组从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中现场随机抽取村级责任组长1人,群众代表2人(一般农户1人,监测户1人),村“三委”班子成员1人,党员代表1人(非村“三委”班子成员)共5人进行座谈访谈,了解驻村工作队实际工作情况。(见附件2)

  (四)实绩核查。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对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现场核查,拍摄照片资料,做好核查记录。

  (五)乡镇鉴定。各乡镇党委根据各驻村工作队住村考勤、走访帮扶、项目实事、惠民活动以及服务村级中心工作情况,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鉴定,确定“好”和“较好”等次,“好”等次不超过为市派驻村工作队总数的 50%,并排出顺序、党委书记签字、党委盖章上报。

  (六)综合评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考核组考核报告,结合乡镇鉴定、市派工作队年度项目实事情况综合评定,按照优秀比例分配名额,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推荐意见,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考核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开展考核,认真填写考核评分表,做好核查材料收集、整理和留存,考核结果由考核组全体人员签字上报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相关乡镇(办事处)负责在考核组入村之前,按照要求确定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对象,准备好考核会场,拉出参会人员名单,确保考核组入村后能迅速投入考核工作。

  (三)参与此次考核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沈丘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填写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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