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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2019年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22

  沈脱贫办[2019] 42号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2019年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沈丘县2019年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沈丘县2019年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及时掌握扶贫资金项目的运行情况,根据年度计划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着重于发现问题、着重于自查自纠,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保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有效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

  1、2019年以来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扶贫项目(包括雨露计划培训项目)。

  2、2019年以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相关涉农资金以及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财政资金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扶贫项目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为项目库项目,项目入库时是否按照程序申报、公示,申报、绩效设定、审核、批复等、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是否按照全流程管理、决策是否集体研究,是否县人民政府审批,是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是否充分、科学,是否符合扶贫资金项目投向要求。

  2.项目招投标不按程序办理,采用会议决定、招商、邀标等方式回避招标,采取直接指定、让无资质企业中标等问题。

  3.项目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立项、用地、环保手续是否按扶贫项目审批管理规定执行。

  4.项目是否按规划定期实施和完成扶贫项目,是否对报账比例、完成进度、竣工进度、资金划拨比例等进行定期监管和报审。项目推进是否存在措施不力,方法不科学,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影响脱贫工作成效等问题。

  5.项目实施是否违反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盲目蛮干,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质量低劣,造成项目失败和重大损失等问题。

  6.项目实施是否在项目实施所在行政村和县委政府网站公示,公告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缺乏有效质量监管。

  7.项目工程验收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严格,存在走过场、以少报多、建设成果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及时提请决算审计,是否及时按照规定将建成的项目移交当地政府。

  8、 扶贫资金项目是否落实项目验收和评估的相关要求。是否建立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否让贫困地区真正发展、贫困群众真正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和扶贫工作总体满意。

  9.项目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是否健全,是否规范建档。

  10.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地是否落实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要求,特别是扶贫项目公益设施的管理,是否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和有效地发挥效益。

  (二)扶贫资金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扶贫资金是否及时分配,是否及时在县委政府网和行业部门网站公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流于形式、虚假整合。

  2.是否按照报账制管理规定实行报账。资金是否存在拨付不及时,滞留、延压扶贫资金现象。

  3.资金监督责任追究体系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项目资金问题。

  4.项目和资金是否审核不细、把关不严,违规拨付资金。

  5.是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使用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是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分配过程中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6.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谋取私利,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

  7.是否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财政扶贫资金。

  8.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差,带贫效果与资金投入明显不成比例。

  9.坚决纠正擅自改变扶贫资金投向和变更扶贫项目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专项督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吕孝坤担任,副组长由县扶贫办主任陈晓东、财政局局长彩万勇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脱贫办、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五、主要方法

  由县脱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2019年以来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现场抽查、督导检查、限期整改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监督检查,协调好相关人员进单位、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检查。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小组工作,全面及时提供扶贫项目申报、实施、公示、有关资金拨付、审批、使用等台账或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资料及情况,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

  (三)监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登记汇总,形成问题台账,同时要对相关主管单位、乡镇(办事处)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专项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组要及时撰写工作情况报告,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7629821356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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