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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2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和《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周口市沈丘县和谐路16号,电话:0394-5103985)。

一、沈丘县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沈丘县人民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在工作中,本着“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原则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展现亮点,着力营造和谐交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明显,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全县共主动公开公告公示类147项,受理电话咨询100余次,办理网站留言反馈15件,专题扶贫信息7件,专题环保攻坚信息44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12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公开12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以调整,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和发布,统筹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为创新工作载体,全县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和突破点。将依申请权力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行政处罚依据标准、行政事项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公开。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台、新沈丘、微信、微博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常态化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将县委政府网站作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的“前沿阵地”,按照市政府网站定期检测反馈结果,认真加以整改,完成错别字、空白栏目、长期未更新栏目、死链接、政群互动等内容的整改和提升,信息受理渠道更加畅通,公开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效率更加高效。为强化政群互动,通过电话、邮箱、网站留言等方式进行了解、反馈群众呼声,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了回复内容依法、准确、及时,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疑惑和反映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一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各环节依章办事。二是全年先后3次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举行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积极选派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于9月17日,赴信阳市参加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并及时将精神传达至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充分发挥县委政府督查中心作用,由县委政府督查中心组织专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督查工作,深入发现、通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有错误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公开。同时,积极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组沟通对接,充分了发挥纪检组监督作用,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全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62

462

7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85

16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2564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0

-169

3801

行政强制

103

-29

4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0

39471.41804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对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工作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单位政务公开机构不健全,人员多为兼职,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处理,而是检查时突击发布,政务公开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在2020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担当作为,在提升公开质量上下功夫;二是坚持便民为民,在提升公开服务上下功夫;三是突出统筹协调,在提升公开能力上下功夫;四是完善制度,配齐配强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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