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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0-30

(2020年10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和辉同志为沈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严坤同志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坚同志为沈丘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吕孝坤同志的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邢子田同志的沈丘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常怡生同志的沈丘县工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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