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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解读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时间:2020-10-16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畅通金融服务毛细血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风险分担机制有待健全、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等政策精神,推动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我省合作,增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融资能力,省财政厅在积极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首期规模2亿元,由省财政委托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具体承办资金运营管理工作。“资金池”主要用于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担保业务代偿进行补偿,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银行等开展合作,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其中,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再担保项目,“资金池”按照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50%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直接担保项目,“资金池”按照担保项目实际风险责任的20%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

  三、主要意义

  一是强化金融支小支农的重要举措。设立“资金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激励引导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守住“六保”底线。

  二是有利于我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深度合作。“资金池”引导省级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能够有效带动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省支持,做大全省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三是有利于凝聚融资担保机构合力。通过发挥“资金池”政策的纽带作用,加强省、市、县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聚力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小支农信贷投放。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推动解决省级再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目前,我省尚未建立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长效机制,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项目,需按照约定比例承担风险责任。通过建立“资金池”,完善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机制,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化解担保代偿风险,实现可持续经营。

  二是推动解决银行“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通过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政府、银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多方参与的新型融资担保合作机制,增强银行合作积极性和贷款投放意愿。

  三是提升市县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能力。通过建立“资金池”,引导省级再担保机构积极为市县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增信,增强市县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市场主体融资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资金池”政策支持,促进“资金池”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资金池”管理机制。指导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出台“资金池”操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资金池”的审核、拨付等流程,规范“资金池”管理。

  三是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积极争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为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助力破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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