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确保槐店闸在突发事故(如设备故障、洪水冲击、结构损坏等)中快速响应,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及周边区域防洪安全。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槐店闸实际运行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槐店闸管理范围内的以下事故:
1.闸门启闭故障、电气系统事故
2.洪水超标准运行导致的工程险情
3.施工安全事故(如坍塌、触电等)
4.火灾、防汛抢险等突发事件。
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优先保障人员安全。
分级响应:按事故严重程度启动Ⅰ级(特别重大)至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
由闸管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工程技术、运行管理、后勤保障等科室负责人。
职责:决策应急响应级别,协调外部救援,统筹资源调配。
2. 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负责现场指挥,下设:
技术组(研判险情、制定抢修方案)
抢险组(实施闸门抢修、防汛堵漏等)
后勤组(物资调配、通信保障)
信息组(向上级报告、对外发布信息)。
3. 应急救援队伍
专业抢险队:由闸管所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关键设备抢修。
兼职应急队:辅助疏散、警戒等任务。
外部支援:与消防、医疗、防汛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三、预防与预警
1. 风险防控
定期检查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确保汛前全面检修。
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排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
2. 监测预警
实时监控水位、流量、设备运行状态,设定蓝(一般)、黄(较大)、橙(重大)、红(特别重大)四级预警。
预警发布后,按级别加强巡查、集结队伍或疏散人员。
3. 应急准备
储备防汛物资(沙袋、救生衣、发电机等)、抢修工具(电焊机、液压设备等)。
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重点演练闸门故障处置和防汛抢险。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1.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工程出现损毁或洪水超标准,需上级支援。
Ⅳ级响应:局部设备故障,可由现场班组处理。
2. 处置措施
闸门故障:立即启用备用电源或手动启闭,必要时调用移动式排水设备。
防汛险情:加筑临时围堰,疏散下游群众。
触电/溺水:切断电源,使用救生器材施救,同步联系医疗救援。
3. 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初报,后续动态续报,终报需含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恢复
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清理现场。
2. 事故调查
形成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清、责任未追究、措施未落实、教育未开展不放过)。
六、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配备对讲机,确保断电时通信畅通。
培训宣传: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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