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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沈政〔2024〕4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3-14

  沈政〔2024〕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到各位副县长、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请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动认领任务,按照“严高新、快实效”的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主要措施,从2024年4月开始,每月15日前向县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月度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定期通报,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强度与“十四五”控制目标统筹衔接。

  责任领导:李广肃、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粮食产量稳定在18.9亿斤以上。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2024年政府重点工作

  (一)聚焦科技创新赋能产业提速发展

  1.打造区域创新格局

  (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4)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完成全要素“双创中心”建设任务,加快聚集初创企业,科创团队;健全科技创新多元投入体系,大力发展风投、天使、创投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级孵化器项目和资金,打造汇聚人才、研发、中试、孵化、金融为一体的双创中心。

  责任领导:吕孝坤、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金融服务中心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5)以实施“三大改造”为主线,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智改投入、开展“校企、院企”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确保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90%、规上企业产学研合作达到80%。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6)开展企业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争创省级“瞪羚”企业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家以上。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7)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招引科研团队入驻,推动凯旺科技、晶鑫科技等重点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助力金丝猴完成上市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金融服务中心

  3.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8)围绕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布局创新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纵向打通项目从招引、落地、建设、投产、运营各个环节,横向锁紧各经济、审批、服务、保障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理念、方法和制度,实现项目建设一体化推进。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9)用足用好“1+21”一揽子人才政策,探索柔性引才,引导企业到东部沿海地区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实现人才在外、科研为沈,项目在外、产业在沈。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聚焦新型工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1.壮大钢铁产业

  (10)围绕全省“1+3+5”钢铁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全省钢铁产业结构性重组和体系性重塑。打造千万吨级汽车钢和电磁新材料生产基地,不断扩大板材、特种钢制造优势;推动周钢加快生产流程绿色化改造。

  责任领导:吕孝坤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支钢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

  (11)高位推进钢铁新城规划建设,实现“产城人文”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吕孝坤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支钢办、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2.提升传统产业

  (12)以瑞茂通、金丝猴等行业龙头企业为牵引,充分挖掘肉牛、肉羊、食用菌等特色农业资源禀赋。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壮大休闲食品、清真食品、面制品等优势产业,引进更多食品加工业态,推动粮油、肉蛋奶、果蔬、食用菌的精深加工,打造食品加工新增长点。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4)规划建设聚酯网特色产业园,引导聚酯网企业入园,逐步实现聚酯网产业整合提升、优化升级,巩固中国聚酯网之乡品牌。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5)支持凯旺科技、国网自控、中煤科工等企业向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新能源、医疗器械等领域拓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终端零部件生产基地。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

  (16)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平台,带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力争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4.发展临港产业

  (17)推进豫皖跨省临港经济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货运堆场和智慧港口作用,构建“公铁水”一体化的多式联运体系,快速推进钢铁制造、食品加工、新能源船舶等临港偏好型产业向港口集聚,加快建设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基地,打造临港经济新增长极。

  责任领导:李广肃、赵北征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港口物流服务中心、县支钢办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三)聚焦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1.激发城乡消费活力

  (18)优化消费环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创新金融消费产品。加强对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消化存量商品房,带动住房、新能源汽车、家居、家电、家政等相关投资和消费。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打造新田360广场、上亿风情街、三里井特色商业街等现代商圈,提升改造恒瑞步行街、富都大道等复合型商业街,努力让城市“烟火气”更加温暖浓郁。

  责任领导:李广肃、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

  2.发展特色文化旅游

  (20)积极融入“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塑造,做好“槐乡沈丘·千字文故里”豫皖两省文旅发展联盟大会后半篇文章。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1)打造康养示范产业,推广冯营李寨村创建5A级康养旅游示范村先进经验,支持北城腾营村和高门村、槐店大王楼村创建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北城办事处、冯营镇人民政府

  (22)提升中华槐园为4A级景区,青甜小镇、红木文化产业园为3A级景区。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23)打造“沈丘国际半程马拉松”等各类竞技类和非竞技类特色体育赛事品牌。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4)以创建沙颍河沈丘省级湿地公园为契机,加快沙颍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依托红闸湿地公园、“豫东画谷”、四季阳光生态园等网红打卡地,开发旅游精品路线。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5)打造一批以“白庄美田里”“高门印象”为代表的集农业、旅游、度假、文化、居住为一体的农文旅综合体,实现“美丽环境”向“美丽经济”转变。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26)坚持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活化利用阵地资源,保障优质文化有效供给。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7)打造中华诗词长廊、中华故事长廊、中华民俗长廊,建设“周兴嗣故居”,持续提升文化建设水平,放大社会经济综合效应。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挖掘电子商务潜力

  (28)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全面发力垂直电商、社交电商等零售新业态,确保2024年打造2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2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地网销品牌,新建县级综合物流园,新增50个电商村。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中国邮政沈丘分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9)规划建设临港物流产业园区、冷链物流园区、绿色农产品物流园区和跨境电商物流园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交通局、中国邮政沈丘分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扩大有效投资

  (30)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储备、申报,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31)滚动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周钢宽厚板、龙都电磁新材料、瑞茂通等19个产业项目投产达效,全力推进食品科技产业园、聚酯网特色产业园、豫东创新中心产业基地等新开工项目建设,跟踪推进梯子研发基地等前期项目进度。

  责任领导:吕孝坤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2)加快推进僵尸企业“腾笼换鸟”,确保2024年盘活工业用地不低于500亩,全县土地储备不低于8500亩,确保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用即供。

  责任领导:吕孝坤、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3)加快临港煤炭储运基地项目落地建设,力争更多战略性物资储备基地在我县布局。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刘湾镇人民政府

  (34)紧盯全省投资重点领域变化,抓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沙颍河航道“四升三”沈丘段改造工程,新船闸在6月底前投入使用;确保濮新高速沈丘至豫皖省界段年底前建成通车;力争沈卢高速沈遂段2025年底建成通车。

  责任领导:张燕、赵北征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聚焦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强县建设

  1.扛牢粮食安全重任

  (35)坚持“稳面积、增单产”,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开展新一轮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持续探索“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模式,推广示范小麦新品种63个、玉米新品种72个,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新增粮食产能2000万斤。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投公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36)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纸店卫奇农牧食用菌、白集优质番茄、李寨供港蔬菜、李老庄艾草等种植基地,纸店槐山羊、冯营双母蛋鸽、付井肉牛等养殖基地,带动全县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规模化经营,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力争2025年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2个、市级5个。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7)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8)大力发展“坑塘经济”,释放渔业资源生态经济优势。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投公司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9)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大白集番茄小镇、纸店卫奇农牧等重点企业投资研发力度,实现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精品化、绿色化”。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0)争创“全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中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促进农村宜居宜业

  (41)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农村人居环境升级版,系统实施“三网”建设、美丽集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林业和城乡绿化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2)推进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3)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深化“一约四会”制度,遏制高价彩礼、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创建五星支部20个、四星支部90个、三星支部245个。

  责任领导:黄宇飞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责任领导:黄宇飞、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5)加快建成南水北调新增供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让更多群众吃上丹江水。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6)确保2024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责任领导:赵北征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7)新增5G基站147个,实现5G网络自然村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铁塔公司、移动沈丘分公司、联通沈丘分公司、电信沈丘分公司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8)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监测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不断缩小收入差距,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高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聚焦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发展内涵

  1.优化城乡功能布局

  (49)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老城镇“县域副中心”建设步伐,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责任领导:黄宇飞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老城镇人民政府

  (50)持续优化城市布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铁新城等控制性规划、城乡设计等专项规划。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1)依托钢铁新城和沈丘港有利条件,适度向东发展,打造东部临港产业园;加快西部老城区功能提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南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区和乡镇发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新型城镇体系。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支钢办、县港口物流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52)加快G329线、S211线、大外环等13条道路建设,启动华佗路升级改造工程、西环路沙河大桥建设项目,打通金光路、顺河路、滨河东路等10条断头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责任领导:赵北征、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警大队,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3)在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4)新建垃圾中转站11个、公厕11个。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5)更新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开展排水管渠的普查、清淤和修复工作,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

  3.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56)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爱护母亲河”“清洁家园”等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7)加大“四治”力度,常态化开展“六无四净”“城市家具更新”行动,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8)着力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实现城市运行“一云纳管、一网通管”。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

  (59)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奖惩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聚焦深化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60)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性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出资结构,持续壮大基金规模,推动引导基金向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倾斜。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61)探索国有资产处置新模式,实现国有残值处置收益最大化。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2)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工作,统筹抓好生态、医疗、医保、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

  责任领导:黄宇飞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

  (63)持续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紧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遇,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释放更多土地红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4)持续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破解乡村振兴土地、资金难题。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5)推广党支部、村支书、能人领办集体经营模式,力争2024年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的村达到200个以上。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6)抓好“三个之外无审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优化营商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7)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查办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8)完善“万人助万企”包联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69)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惠企政策拖欠清理专项行动,加快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聚焦绿色发展加快美丽沈丘建设

  1.推进生态环境改善

  (70)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2025年PM2.5浓度下降20%的目标,强化源头管控,实现优良天数达到280天以上。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1)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遏制地下水超采,扎实推进西蔡河综合治理,完成县域内43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确保2024年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2)统筹做好沙颍河沈丘段创建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工作。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不断加大土壤工业固废协同处置力度,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4)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75)加大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示范引领低碳循环农业。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6)严控“两高一危”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改造,推进周钢烟气脱硫脱硝智能改造项目,完成市定降碳减排目标。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支钢办

  (77)布局节能环保、可再生资源等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方向的产业,建设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基地。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港口物流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周营镇人民政府

  3.推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

  (78)紧抓全市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机遇,有序开发利用风能资源。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9)循环利用周钢余热,逐步实现城区集中供暖。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支钢办、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北城办事处、东城办事处

  (80)加快农村清洁取暖工程进展,持续实施“气化乡村”工程。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1)充分发挥沙颍河航运优势,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及装备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责任领导:赵北征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港口物流服务中心

  (82)开展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聚焦成果共享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83)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5000人以上。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4)持续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打造沈丘特色劳务品牌。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85)加快城区15所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进度,确保沈丘高中、善庆路中学、善庆路小学、立德小学等9所在建学校尽快投入使用,加快第三初级中学、长春路中学、和谐西路小学、北城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开工建设,确保5所农村寄宿制小学2024年秋季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国投集团、县城投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6)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合理规划利用撤并小学教学点改扩建幼儿园。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7)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支持沈丘职专开设对接县域产业经济发展的校企合作新型专业。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一高、县二高、县三高、沈丘职专

  (88)持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全面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培养。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着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89)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做实“三统三保”管理机制,确保村级门诊统筹政策全面落实。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0)推动县人民医院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县中医院争创“三级中医医院”,争取总投资7.39亿元的乡镇卫生院综合楼、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等7个建设项目,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落户沈丘;开展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91)健全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县域“20分钟急救圈”。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2)支持1家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3)加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达到90%。

  责任领导:刘婷婷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优化社会保障服务

  (94)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中心,发展日托养老模式。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5)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推动乡镇“两堂三中心”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6)最大限度发挥公租房保基本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张军启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7)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动态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和“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落实。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8)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确保火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聚焦风险防范确保大局安全稳定

  1.持续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99)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持续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00)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防治和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强化灾害应对防范能力。

  责任领导:李怀坤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持续筑牢重点领域风险防线

  (101)持续防范化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违规融资担保、非法集资、违规举债投资等行为。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102)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融资支持与风险防控并重,通过展期、处理资产偿还借款、加大追缴力度等举措,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责任领导:何洪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03)压实化债责任,加强投融资公司风险管控,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在债务化解过程中“先立后破”,探寻新发展路径。

  责任领导:李广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国投集团、县城投集团、县农投公司

  3.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0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扎实开展“三零”创建,全面建设“三联三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强化信访“控新治旧”,确保全县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5%以上,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何洪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诈、盗窃、假币等高发性、突出性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何洪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责任领导:卢琪珍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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