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邢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撤销沙岭行政村安庄村李永康所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报告》《老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撤销北韩湾行政村韩松峰所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报告》,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决定:
1.撤销沈丘县邢庄镇沙岭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李永康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合同编码411624204220020034J),注销该户所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同编码411624204220020034J)。
2.撤销沈丘县老城镇北韩湾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韩松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合同编码411624103204060042J),注销该户所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同编码411624103204060042J)。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