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编》、《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豫商建〔2023〕18号)等文件要求,沈丘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面向全县进行了项目征集。本次以奖代补资金共计505.1501万元,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按照企业提交完整验收资料的时间顺序,组织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依次对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394-5222623
地 址:沈丘县文广大楼17楼商务局
2025年12月8日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