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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民政局关于拟撤销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7-02     点击数: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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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下24家单位连续2年未接受年检,拟给予撤销法人登记。现公告如下:

  拟撤销单位(24家)

  1.沈丘县冯营乡田庄阳光宝贝幼儿园

  2.沈丘县范营乡聪明宝贝幼儿园

  3.沈丘县李老庄乡新世纪幼儿园

  4.沈丘县赵德营智慧谷幼儿园

  5.沈丘县特种养殖协会

  6.沈丘县文化志愿者协会

  7.沈丘县周营乡田丰种植协会

  8.沈丘县冯营乡同堂幼儿园

  9.天使幼儿园

  10.沈丘县排球协会

  11.沈丘县扑蝶舞协会

  12.沈丘县美容美发行业商会

  13.沈丘县健康文化协会

  14.沈丘县纸店镇潘营朵朵幼儿园

  15.沈丘县农机行业商会

  16.沈丘县曲艺家协会

  17.沈丘县付井镇小博士幼儿园

  18.沈丘县石槽集乡爱心幼儿园

  19.沈丘县槐店回族镇轩达国学幼儿园

  20.沈丘县石槽集乡启智幼儿园

  21.沈丘县千字文研究会

  22.沈丘县国学文化促进会

  23.沈丘县旗袍文化协会

  24.沈丘县拳击协会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被撤销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

  联系电话:0394-5228598

  沈丘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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