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点领域有奖举报办法通告如下:
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基层支部书记、网格员和广大干群的优势,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区域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小化工”企业以及燃气领域“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进行举报,经查证举报属实的,根据查处的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3000元—3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5220039
沈丘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