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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6-03     点击数: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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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沈丘县北城街道北马庄村境内,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涉及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部门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8日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3日

附件:沈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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