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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9-20     点击数: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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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彩万勇带领县人大常委会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中医院、莲池牛营卫生室、莲池卫生院、李老庄卫生院、李老庄艾草加工基地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卫健委负责人汇报了我县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检查组成员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彩万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彩万勇指出,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查问题补短板、强优势促发展,解决好我县存在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短缺、中医药事业投入不足、中医药传承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要实施好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发展等工作,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彩万勇强调,一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中医药“一法一条例”作为中医药领域的基本法律,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发展的中医药工作格局,但是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于此,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三要做好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中医药人才引进、骨干培训、跟师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做好中医名家挖掘,建立全县好中医名录。完善中医药保障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制定全县中医药发展工作推进计划,加强中医药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模式,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和认同。(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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