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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土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20     点击数: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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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9日,河南优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686万元的价格竞得位于县城和谐路东段南侧的SQ2016-4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336.75平方米, 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2019年4月1日河南优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116242019B00041,合同编号:411624-CR-2019-0252-00147。

  因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规定,2021年4月16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我局解除了与河南优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出让合同,并在部系统中对出让合同进行了撤销,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不属于河南优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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