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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29     点击数: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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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四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张治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素清,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李广其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李怀坤,县法院院长杨睿,县检察院检察长马立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的有关负责人及6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广肃、卢琪珍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宪法宣誓仪式后,许四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四军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许四军要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关于备案审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强化认识,提升标准,精准措施,确保代表满意、人民群众受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从正视差距,压实责任、建章立制三个方面着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我县创建“豫皖两省边际营商环境最优县”作出更大贡献。

  许四军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接受监督的带头人、工作上的模范人、作风上的硬朗人、廉洁上的清白人,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建设“美丽大花园·幸福新沈丘”,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沈丘实践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 黄白玉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广肃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琪珍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二)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 磊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职务;

  张 强的沈丘县东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三)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严文元为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程  成为沈丘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旭升的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  坚的沈丘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四)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 华的沈丘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锐、李涛、张燕等三位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张锐、李涛、张燕三位同志已调任到其他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锐、李涛、张燕等三位同志辞去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沈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程成、赵磊两位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成、赵磊两位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程成、赵磊两位同志辞去沈丘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沈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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