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沈丘县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
1.沈丘县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表.xlsx
2.重大事项变更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rar
沈丘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