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调整后,我县对衔接资金项目对接资金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公告、公示如下:
一、衔接资金规模
2023年我县衔接资金规模共计182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51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39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494万元,衔接衔接资金4800万元
二、对接项目情况
2023年沈丘县衔接资金总规模18200万元,对接基础设施类项目17个3268.35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15个子项目12988.27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1147.7万元,其它类项目1个795.68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实行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入参与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年底支出进度达到要求,同时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94—8270226;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394-5100036。
附:1、2023年沈丘县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指标统计表.xlsx
2、2023年沈丘县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资金对接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