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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文明建设 人大代表在行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22     点击数: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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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落实,代表有行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社会文明建设内容,全力助推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我为文明“讲一课”。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沈丘市民文明公约》《沈丘市民“十不准”》等文明有关规定,采取领学、宣讲等方式,主动到群众中开展文明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六进行动,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全社会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为文明“随手拍”。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小区、村庄、道路、集市、公园等重点区域,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我为文明“随手拍”活动,以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为重点,开展摒弃和告别“乱闯红灯、横穿马路、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随手拍行动,并及时上报随手拍系统。

  我为文明“办实事”。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根据代表工作岗位、专业特长,采取联络站安排和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送法律到机关、送知识到学校、送政策到企业、送技术到农村、送温暖到家庭、送服务到社区”等六送行动,推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我为文明“来调研”。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全社会文明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聚焦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提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我为文明“建一言”。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全社会文明建设的城市提质增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重点,深入选区和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位人大代表年底前提出一条以上事关文明建设的高质量意见和建议。

  我为文明“当先锋”。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带头学习和遵守文明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代表进基层、人人做公益”等行动,宣传引导群众规范行为,带头参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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