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召开。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 (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扩大) 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精神,周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扩大) 会议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会议宣读了《沈丘县创建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洪涛在会议讲话中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宗旨和初心,从群众最不满意处和法治建设难点入手,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格局,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创建实效,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本部门示范创建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把工作目标项目化,工作项目清单化、工作清单责任化,把“清单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划定节点,强力推进,务求实效。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创促建、以创促改,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监督整改”的工作闭环,既要善于“找刺”,也要帮着“拔刺”,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联动,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心协力、共同创建的“大合唱”格局。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凝心聚力、从严从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黄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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