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沈丘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组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察。
督察组先后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县交通局,向两个单位传达了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项整治阶段性推进情况的通报,听取了两个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他们前段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逐一提出具体意见。
随后,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点,进行实地督察,当场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询问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过程、执法程序等。
督察组要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沈丘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结合,持续增强专项整治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具体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逐一梳理、逐一评估研判、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一销号,提高整改率,提高整改成效,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要抗牢整改责任,增强创新动能,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整治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