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丘县政务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县政数局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进行了第三方评议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表现优秀的窗口单位
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住建局窗口、交通局窗口、水利局窗口、农业农村局窗口、文化和旅游局窗口、卫健委窗口、应急局窗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公积金窗口、医保局窗口、城市管理局窗口、综合窗口、生态环境局窗口、残联窗口、天然气窗口、自来水窗口、商务局窗口、有线电视窗口、供电公司窗、房管中心窗口、发改委局窗口、教育局窗口、税务局窗口、公安局窗口、民政局窗口、司法局窗口、人社局窗口、自然资源局窗口、规划局窗口、消防窗口
二、表现一般的窗口
气象窗口、林业窗口
公示的时限内,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