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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7-17     点击数: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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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美国白蛾及杨食叶害虫给我县树木及农作物带来的危害,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境内的国道、省道、河道、县乡道路、重点生态廊道两侧的林带、公园、农田防护林进行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为保障飞防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日(特殊天气可延期)。

  二、飞防期间,严禁在飞防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三、飞防期间,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

  四、飞防期间,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五、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露天经营的餐饮、水果、蔬菜及其他食品的摊点,停止营业,转移到安全区域,飞防结束后再恢复营业。

  六、作业飞机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七、飞防用药属仿生制剂,对人、畜、禽安全,但对桑蚕、蜜蜂、鱼等有轻微影响,请养殖户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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