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向全社会公布沈丘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程序
投诉人可以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执法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一)投诉人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业务主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处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法定时间内未处理或者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认可的,可以向执法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投诉人向执法监督部门投诉举报,执法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后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依法撤销或者纠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工作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
(一)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沈丘县公安局:0394-5556110
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94-5210572
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4-5217310
沈丘县财政局:0394-5100036
沈丘县司法局:0394-5218360
沈丘县审计局:0394-5105876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4-5105816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0394-5102051
沈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4-5222838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0394-5104178
沈丘县应急管理局:0394-5103606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0394-5105606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4-5220505
沈丘县城市管理局:0394-5228869
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94-5220796
沈丘县民政局:0394-5222223
沈丘县水利局:0394-6167606
沈丘县商务局:0394-5222623
沈丘县交通运输局:0394-5102098
沈丘县医疗保障局:0394-5202018
沈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394-5388588
沈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0394-5101746
沈丘县新闻出版局:0394-5103936
沈丘县档案局:0394-5105580
沈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0394-5100096
沈丘县统计局:0394-5108265
沈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4-5101997
国家税务总局沈丘县税务局:0394-5101781
沈丘县烟草专卖局:0394-5225851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0394-5334003
沈丘县气象局:0394-5551886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0394-5216300
沈丘县残疾人联合会:0394-5219368
(二)乡镇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
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0394-5222353
沈丘县东城街道办事处:0394-5229992
沈丘县北城街道办事处:0394-5229220
沈丘县刘庄店镇人民政府:0394-5541115
沈丘县邢庄镇人民政府:0394-5370956
沈丘县冯营镇人民政府:0394-5355369
沈丘县卞路口乡人民政府:0394-5633012
沈丘县洪山镇人民政府:0394-5663282
沈丘县纸店镇人民政府:0394-5678145
沈丘县石槽集乡人民政府:0394-5571098
沈丘县付井镇人民政府:0394-5322619
沈丘县赵德营镇人民政府:0394-5332623
沈丘县莲池镇人民政府:0394-5551107
沈丘县李老庄乡人民政府:0394-5521128
沈丘县留福镇人民政府:0394-5531806
沈丘县白集镇人民政府:0394-5621485
沈丘县北杨集镇人民政府:0394-5646008
沈丘县刘湾镇人民政府:0394-5651008
沈丘县新安集镇人民政府:0394-5681826
沈丘县周营镇人民政府:0394-6167878
沈丘县老城镇人民政府:0394-5389116
沈丘县范营乡人民政府:0394-5561123
(三)沈丘县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沈丘县司法局执法监督协调股:0394-5218018
六、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沈丘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