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沈丘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沈丘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沈丘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9日在县城召开。
特此公告
政协沈丘县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