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沈丘县华佗冢公园建设项目范围内土地征迁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槐店镇小南庄社区、河南社区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沙颍河以南,华佗西路以北,西沙河大桥以西范围内的坟墓。
二、迁坟补偿规定:参照《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丘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沈政【201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迁坟期限: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
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日期内到小南庄社区,河南社区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槐店回族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