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当前疫情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自 2022年10月2日起,将中风险区沈丘县北城办事处小辛营村、沈丘县槐店回族镇惊天市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后,县域内已无高、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同步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