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彩万勇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检查《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白集镇刘楼行政村、卞路口乡肖门行政村、玉文化产业园、富都大道(交警停车点、共享单车点)、雀苑公园、九龙府上邸、新区实验小学等地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贯彻执行《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文明乡村、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社区、文明出行、文明校园建设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文明办、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李涛出席会议并就贯彻执行《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彩万勇在座谈讲话中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宣传解读、加强引导、落实责任,逐项细化具体实施步骤;要做好文明行为的社会宣传,规范提升市民文明行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展示文明沈丘的良好形象;要树牢底线思维、鲜明问题导向,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进一步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沈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立足长远、久久为功,确保《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细,让文明之花在沈丘处处绽放。(窦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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