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当前我县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自7月份以来,我县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根据《沈丘县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动态管控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8月5日起,启动橙色预警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乡镇(办)、县直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厘清责任,抓好落实。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为全力保障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附 件:沈丘县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动态管控方案.docx
沈丘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