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广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轲、张治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彩万勇出席会议。副县长李永丰,县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杨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马立强列席会议。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及各乡镇(街道)人大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沈丘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接受通过赵振勇同志辞去沈丘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李世龙同志辞去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任命杨睿同志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马立强同志为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讲话中就做好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她要求各会务筹备组要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良的服务质量和认真的工作态度,集中精力、尽职尽责、严谨细致地完成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同时,各乡镇人大有关负责人,也要按照大会秘书处的要求,积极做好大会分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分会场在会议期间无差错,使大会开成一个顺利、圆满、成功的大会!
殷晓春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是本届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初组成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大局,依法、严谨、规范开展人大工作,很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这五年,我们一起见证了沈丘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见证了沈丘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前行的坚实步伐,见证了全县人大工作探索发展的丰硕成果。可以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县人大工作探索求新、奋力前行的五年,是民主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五年,是全体组成人员同心协力、奋发有为的五年。
殷晓春说,红枫笑动催含苞,预告来年花更娇。即将选举产生的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一定能团结带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把全县人大工作不断推向更高水平,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的新沈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决定沈丘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至5月28日在县城召开。(郭红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