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我县召开自建房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李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督导组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分会场。
会议宣读了《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对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李涛在会议讲话中强调,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查隐患、分类施策、及时解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涛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范围和行业领域内所有房屋建筑统一标准,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实行“双签字”制度,实行一户一表、台账式管理,进一步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自建房使用安全。工作专班要从相关县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4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窦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