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对一例确诊病例进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时,得知其5月3日12:30—13:45期间,在阳光路西段小馆子饭店就餐。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现紧急提醒同时段在该饭店就餐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