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持续加大从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非法营运的黑车、拼车、网约车的打击力度,以及未提前报备私自从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私家车私拉乘客的,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三万元。凡举报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不按规定报备和不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的,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一万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394-5102022、0394-5102033
县卫健委举报电话:13213329120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94-5106110
县交通局举报电话:13949986423
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