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 星期一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坚决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 正文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4-06     点击数:20806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持续加大从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非法营运的黑车、拼车、网约车的打击力度,以及未提前报备私自从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私家车私拉乘客的,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三万元。凡举报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不按规定报备和不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的,一经查实,奖励第一举报人一万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394-5102022、0394-5102033

  县卫健委举报电话:13213329120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94-5106110

  县交通局举报电话:13949986423

  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