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破解基层乡镇只有“属地管理”责任而无“执法权”的难题,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北杨集镇开出的乡镇行政处罚“第一单”,给出了答案。
3月16日,北杨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手机政务智能监督平台接到群众反映,该镇杨集行政村居民周某某在家门口随意倾倒垃圾,拒不自行清除,影响街道环境卫生整洁,周边群众对于不文明行为反映强烈。
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核实、立案、取证,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共沈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的通知》中权责事项调整目录中城管局第26条——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定,对周某某实施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周某某立即整改违法行为。这是该镇开出的沈丘县乡镇第一单《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县积极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新路子,将县财政、土地、城管等单位的编制、财物和执法权限下沉,受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旨在破解乡镇街道无权执法、基层治理责大权小的短板。
对周某某行政处罚后,周某某虽享有申辩权,但其对处罚无异议,更未提出陈述申辩。目前周某某已通过银行专项账号将罚款缴入国家财政。
“权限下沉后,乡镇街道成立的综合执法大队,在推进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三边四化五美’、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大花园,幸福新沈丘’注入了催化剂。”北杨集镇党委书记高光信心满满地说。( 许慧凤 王向灵)